教育部等四部门发文,明确全国中小学 20 条办学底线,3 年内全面达标

教育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四部门办公厅于 5 月 22 日联合印发《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》,从校舍建设、安全防范建设、生活硬件配备、教学设施装备、教职工配备五大方面,提出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必须达到的 20 条最低标准,目标是力争用 3 年时间实现所有学校全面达标。文件明确,本次 20 条底线是在 2014 年"全面改薄"标准基础上的迭代升级,构成全国普通中小学办学的"国家最低门槛",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可参照执行。

20 条具体要求涵盖多个场景:安全方面,学校须封闭管理,校门口必须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和防冲撞设施,重点区域设置视频监控;校舍方面,须拆除或封存 D 级危房,C 级危房须经加固评估合格后方可使用;教学设施方面,须配备数字化基础环境、学科实验室、心理辅导室、音乐美术教室及图书馆(室)藏书;体育场地须满足开足课时及足球、篮球、排球、乒乓球至少一种球类活动的需求;寄宿制学校还须配备达标食堂、宿舍床位和盥洗设施。此外,教育部将建立"逐校逐条"工作台账,推行"一校一策"方案,并将底线达标纳入动态"销账"管理,确保 3 年目标可追溯、可核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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